1、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;
2、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,不含备注页;
3、不接收6个月内有新加坡拒签记录的护照。
★照片(2张)
1、白底2寸彩照。(三个月内近照)
★签证申请表
1、下载并用A4纸打印;签证申请表
2、英文完整填写;
3、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。
★V39A表格原件(介绍信)
1、申请人需提供所属国之使、领馆为其出介绍信函原件。
V39A介绍信下载(仅限层次二国家提供)
★委托书原件
1、如本人不能亲自递交材料,需出具委托书,委托书要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(中英文均可)。
★在职证明
1、申请人若为在职员工,必须提供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一份。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,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、职务及工资。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及有关联系人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。信函必须加盖公章。
备注:
I 类国家的公民
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、印度、格鲁吉亚、乌克兰、中国、几内亚、香港身份证明文件持有者、澳门特别行政区(MSAR)旅游许可证明持有者、以及独联体国家(亚美尼亚、阿塞拜疆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摩尔多瓦、俄罗斯、塔吉克斯坦、土库曼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)
II 类国家公民
阿富汗、阿尔及利亚、孟加拉共和国、埃及、伊朗、伊拉克、约旦、黎巴嫩、利比亚、马里、摩洛哥、尼日利亚、科索沃 、 巴基斯坦、沙特阿拉伯、索马里、苏丹、叙利亚、突尼斯、也门、以及巴勒斯坦护照持有者、阿联酋临时护照持有者、和由中东国家签发的旅游证件持有者